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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与党员的义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8-09-19 点击次数:0

2018年9月17日上午10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全体党员在崇德楼11楼国际交流会议室(1112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范群主持活动并做“国家安全教育与党员的义务”为主题的党课讲座。

范群首先向支部全体党员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10日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再次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2017年2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高校承担的五大职能中的国际交流合作职能。

随后,范群组织支部党员观看了央视新闻15日关于台湾谍案的相关报道,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之才”及如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开讨论。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范群指出,各位党员在自身的工作生活中,必须坚定信念,牢记共同使命,做到时刻保持较强的政治敏感性,提高警惕,维护国家安全。

    支部成员结合党课内容,就“维护国家安全,党员应尽的义务是什么”、“结合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职能,应如何做到维护国家安全”等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党员,应该做到: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7)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结合部门工作,各党员同志一致认同,保守国家秘密,提高警惕,时刻留意有危害国家安全的反常行为,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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