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9年上半年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9-04-15 点击次数:0

 

各学院:

2019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已经开始,请有意者在4月19日之前完成报名申请,并将纸质材料提交本处。

    咨询电话:0731-85623172

联系人:段老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行政楼1111)

2019年4月15

 

 

 

 

 现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9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省属高等学校: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组织 2019 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孔院总部〔2019〕177 号,现组织开展 2019 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要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 http://kzxyshizi.hanban.org 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 2019 8 月,任期一般为 2 学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 2 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 58 (含)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一)提交材料

1.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 http://kzxyshizi.hanban.org 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附件 1) 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 任职学校为教师附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提交推荐信未密封不予受理

3. 任职学校为教师提供在职在编证明。

(二)单位审核

请申请人任职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和个人相关证书原件。申请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个人相关证书由学校核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表、推荐信原件和个人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1. 请市级教育(体)局对辖区内中、小学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人《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将辖区内申请人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

附件 2)报省教育厅。

2. 高校教师的材料由学校审核后,将申请人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附件 2)直接报省教育厅。

3. 省教育厅审核后择优推荐给国家汉办。

四、报送时间

请于 2019 4 24 日前将推荐材料原件报我厅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请务必确保申请表、汇总表和推荐信等材料齐全。

五、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拔参加孔子学院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 5 18、19 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取人员。待正式录取后,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被录取教师将接受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 号)文件执行。

八、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好报名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孔子学院中方合作单位须认真履行办学主体责任,按要求推荐合格教师人选。孔子学院总部将把各中方合作院校推荐、入选外派教师情况作为参选先进中方合作院校,继续申办或承办孔子学院的前提条件。

联系人:吴佳颐 联系电话:0731-84715481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 2 238 号湖南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

 

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2.推荐教师名单


 

 

附件1: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pdf
附件2: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xlsx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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