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49。
(二)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四)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校内申报安排
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23日 15:00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以及个人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港澳台办邮箱:internationaloffice@csuft.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学院名称 +CSC申报 + 联系人及电话。纸质版送至致远楼503办公室(附件1和附件2需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录取结果于2026年6月30日前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