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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7-03-02 点击次数:0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747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

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65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面向湖南省省属高等院校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选派重点为2012年、2014年湖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专职人员

鼓励上述重点实验室结合重点研究方向和人才培养计划等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5人的科研团队派出,科研团队留学期限可为312个月。上述重点实验室专职人员申报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可免初审,由我厅直接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终审。

2.项目申请时间为4115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3. 请各单位按照《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选派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地方合作项目宣传、咨询、选拔推荐工作,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确保被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

4.各单位须在415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整理工作,并将单位正式公函、推选人员名单以及申请人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厅国际交流处,逾期将不予受理。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凡不真实、不符合要求、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申请材料将予以退回。 

5.应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单位正式公函(带发文文号及单位公章);

2)《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推荐名单汇总表》(表格自制);

3)《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电子文本;

4)申请人应提交的申报材料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申请材料说明及“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6.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和咨询我厅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刘颖

话:073184714936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

 附件: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湖南省教育厅

                            2017220

 


附件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

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一、项目简介

为了进一步加快地方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地方合作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湖南省教育厅签订合作协议,在湖南省教育系统选派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规模: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总体选派规模100人。

2. 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3. 留学期限12个月

4. 选派范围湖南省省属高等院校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及有关市、州中学在编在职英语教师。

5. 选派专业领域:《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HYPERLINK "http://www.csc.edu.cn/article/710"20102020HYPERLINK "http://www.csc.edu.cn/article/71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HYPERLINK "http://www.csc.edu.cn/article/711"20062020HYPERLINK "http://www.csc.edu.cn/article/711"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湖南省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湖南省特色专业、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关键领域以及湖南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

6. 选派重点:2012年、2014年湖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专职人员。

鼓励上述重点实验室结合重点研究方向和人才培养计划等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5人的科研团队派出,科研团队留学期限可为312个月。

7. 选派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子项目出国人员。

该项目申请人员可申请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派出的“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留学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因子项目对各省的录取名额有限制,我厅将采取限额方式组织申报子项目。相关要求另文通知。

三、资助内容

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

2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申请子项目除外),邀请信需注明访学身份及访学期限,访学时间应为20179月至20189月间。子项目申请人无需提交邀请函。

3.   派出时外语水平需达到《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五、选拔流程

1. 项目申请

选拔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741日至4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请按照“国家留学网”上《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一份申请材料(盖骑缝章)及《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国留学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至湖南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  

2. 项目评审

该项目的评审分为初审、终审两个阶段。湖南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根据确定的选派重点及人才培养规划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终审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或视频面试,确定录取名单。

3.人员录取

录取结果将于20178月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及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公布。

六、派出与管理

1. 留学人员须及时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派出手续办理流程,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

2.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9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统一要求,我厅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4.被录取人员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已经调离高等院校或调离本省,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5.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湖南省教育厅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用版),并办理协议书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有关留学服务机构审核后再予办理领取签证、机票、报到证等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编写了《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请登录国家留学网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执行。

6. 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7.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院校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院校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并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驻外使(领)馆。

8. 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国内推选院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回省回单位服务的义务。留学人员回国后须以适当形式向推选院校汇报留学成果。

留学人员须认真填写《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中“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报告要点”一项,并提交国外邀请方出具的评价意见。留学人员持《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至湖南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时,须提交经推选院校审核盖章的留学总结。

9. 推选院校须制定本单位的地方合作项目派出人员管理办法,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在留学人员录取后,推选院校应合理安排其工作,保证按期派出;在留学人员派出前,应进行行前教育,对其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驻外使(领)馆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益。

10. 推选院校应对本单位派出、回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连同典型事例等材料定期呈报我厅。

11.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资助”。

七、网站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gov.h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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