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握校内各单位2025年度因公出访需求,依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中南林业科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中南林发〔2017〕167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要求,现就2025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5年度内计划因公出国(境)(含港澳台地区)的团组或个人,主要包括:
1.校级团组出访计划。
2.各学院(部)、部门因工作需要开展国际化拓展、人才招聘等短期因公出访计划。
3.教职工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科研、培训进修、出访交流等各类出访计划(不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项目、攻读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部)、部门科学统筹编制因公出国(境)计划,做好谋划,注重出访任务和预期效果,不得安排无明确公务目的、缺乏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和照顾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2.根据学校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学校将以各学院(部)、部门所报预算为依据对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进行审批,未填报计划的,学校原则上不受理临时申报的因公出国(境)申请。
3.以学院(部)、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于12月14日前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表”(见附件1)电子稿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85623172
地址:致远楼503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