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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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5-03-27 点击次数:0
  现公开招募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0日至4月9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俄、法、德、西、葡、阿拉伯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按完整学年计算)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教师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备案的教育机构的教师。

5.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可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7.部分有特殊需求岗位,报考者应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打印后按要求提交有关部门审核。以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身份申报的,须与申请第一志愿岗位的中方院校联系推荐事宜。志愿者申报前,须已完成离任结算。未在平台填报申请表的将不予受理。

2.单位审核 

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部属院校审核后直接报送;省属学校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审核后报送。同时,学校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对被推荐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经历、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团队合作意识,对外交往能力,遵守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可能影响教师赴外工作的其他情况做出如实评价和说明,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后由部属院校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以密封的形式一并报送。

3.报送材料 

请部属院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于2025年4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推荐材料以快递形式邮寄至语合中心师资管理处,并确保推荐信、申请表、汇总表等材料齐全,逾期将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邮寄的未经相关部门审核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请关注平台通知,并请保持手机联络畅通,以免遗漏通知。 

五、选拔考试 

语合中心将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和培训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本通知由语合中心师资管理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10-58595711

技术支持电话:010-59307559(仅限推荐期间使用)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师资管理处    100088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要求,纸质资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10日。为确保申报材料按时顺利提交,烦请各位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于4月8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31-8562317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03月27日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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