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下载
资料下载
因公临时出国(境)、因公赴港澳材料清单和主要表格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6-03-28 点击次数:0

1、因公出国(境)出访天数(在外停留天数)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湖南省委台办批文为准。申报任务批件时,请确定具体拟出访时间、停留天数、出访国家和城市、费用来源等具体信息。

 

2邀请函要求

邀请单位应业务对口、级别对等。邀请函须真实可靠,用邀请单位的公文纸打印,应写明邀请的目的和理由、邀请的人数、被邀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出访日期、停留时间等,应有邀请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经授权邀请人签署,不得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

 

3、新办护照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前往韶山北路湘汇大厦办证大厅录取生物指纹,照取护照照片并获取照片编码,以便在因公出国管理服务系统中录入因公出国任务信息。

 

4、为方便各团组录入系统时时效性和准确性,现将系统需要录入信息大致整理为“需填报的相关团组信息”、“需填报的出访人员信息”、签证需要的“出访人员人员情况表”,参见附件。另外附件中有因公赴港澳的相关表格。

 

5、根据湖南省委外事办因公出国(境)证照管理规定,出访团组在因公出访任务完成归国后7天内(回国入中国境之日算作第1天),必须归还护照至省外办因公护照窗口;归国后15天内须在湖南省因公管理服务系统中上传出访报告;归国3个月-6个月在湖南省因公管理服务系统中上传出访成果及跟进情况。如未按时归还护照和提交出访报告,系统将自动中断整个单位的因公出国网上申办端口。如因个人原因影响整个学校的因公出国(境)工作,将由学校相关部门依规对其进行追责问责。

 

6、另外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1)邀请函、邀请函翻译件的合并扫描件(PDF格式)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及复印件;

3)行程安排扫描件(PDF格式)及复印件

4)根据国家不同所要求的相应规格的签证照片;

5)因公临时出国(境)公示;

6)部分国家签证要求提供机票订单、酒店订单、英文照会、在职证明等。

 

友情链接: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邮编:410004 电话:0731-85623277 湘ICP备09017705号 湘教QS4_201212_010022 丨 信息中心技术支持